玄滩镇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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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玄滩镇*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一个标段补遗内容如下: *、原: *.*.* 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更改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原: *.*.*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更改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原: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更改为: ☑具有*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玄滩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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