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海关大楼消防维修改造工程成交结果更正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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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受**海关的委托组织开展**海关大楼消防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活动,因第一名**青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放弃成交,现成交候选人顺延到第二名**安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AHJK****** 二、项目名称:**海关大楼消防维修改造工程 三、原成交候选人公示内容: (*)成交供应商名称:**青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大道**号裕兴苑商办楼*幢***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柒仟元整) (*)质量标注:合格 (*)工期:**个日历日 现更正为: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高新区香樟大道***号网讯大厦四楼 (*)成交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元整) (*)质量标注:合格 (*)工期:**个日历日 四、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海关 地址:**省*********路***号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高新区科学大道***号中国电信四楼 联系人:张先生、夏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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