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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永州市宁远县太平镇等14个乡镇光明村等2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第4标段-第6标段)永州市宁远县太平镇等14个乡镇光明村等2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第4标段)、永州市宁远县太平镇等14个乡镇光明村等2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第5标段)、永州市宁远县太平镇等14个乡镇光明村等2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第6标段)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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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等**个乡镇光明村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二四年)(第*标段)澄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镇等**个乡镇光明村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二四年)(第*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款投标担保:要求提交形式□ ④形式四:承诺或公共**交易中心允许的其他形式 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元)。 递交方式:电子保函 现更正为: ④形式四: 电子保函 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元)。 递交方式:电子保函网上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完成所投项目的电子保函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电子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本项目不实行承诺形式。 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九嶷中路**号 联 系 人:李灿 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省富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长虹街道办事处万寿路**豪庭**栋***号 项目负责人:廖玄玉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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