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4年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2024—ZSBZDF—1001)(第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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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年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变更公告(第*包) (****—ZSBZDF—****) 我部于****年*月**日发布了某单位****年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第*包),现对采购结果变更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SBZDF—**** 三、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变更原因:因评审过程中客观评审因素评分错误,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对评审错误予以修正。 评审排序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报价下浮率(%) * 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 **省南方传媒发行物流有限公司 **.** * ***湛达农畜产品有限公司 **.** * **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预中标供应商: 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 六、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七、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提出质疑的日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振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省*** 监督人:桂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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