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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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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四铺镇人民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原招标文件中: **.*.* 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承包人无须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应按照本合同第**.*.*项规定使用,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预付款的正常使用承担保证责任。 现修改为: 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材料进场且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期限需要与合同有效期限一致且为见索即付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招标人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四铺镇人民政府 **泽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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