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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监理答疑纪要(一)[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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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监理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 各投标人: **省*******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监理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补充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问*: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该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是否与政策不符? 答*:根据闽发改规〔****〕*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后附)。当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属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投标人同意此条款。 问*: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号)、(闽发改规[****]*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的额在****万元以下,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该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是否与政策不符 答*:同答*回复。 二、需要补充通知的事项: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写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均按招标文件要求****元填写。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本答疑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号文件的要求,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因我司为无失信记录企业,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款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经查存在失信记录企业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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