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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2020年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池河镇中心卫生院工程智能化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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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池河镇中心卫生院工程智能化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dygc******-***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年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池河镇中心卫生院工程智能化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中技术标评审“注”*.* 要求:技术标暗标正文文字排版统一使用中文宋体字体,文字为白底黑色,图表采用黑白灰色(不得采用彩色);文字部分不得插入任何图表(可以用“见附图x”或“见附表x”说明)。所有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评分点内容的文末,计算在页数要求内;请明确页数是否有要求? 回复:页数不作要求。 *、招标文件中有要求:“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及证明材料投标时不作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按要求将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交于招标人核查”。既已投标时不作要求,中标后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明显具有控标嫌疑,且据*场了解相关证明材料已被某些供应商控制,鉴于之前有相似性质的招标项目,在中标后非某些供应商,以此证明材料进行要挟、索取一定的费用,完全违背了*场的公平公正的原则,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相关精神,现请求更改为在供货或验收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希望代理机构认真对待及时回复,以便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和准备投标文件。 回复:该条修改为“(*)以上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及证明材料投标时不作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按要求将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交于招标人核查。”。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点**分(**时间),涉及到的相关时间相应修改。 *、其它不变。 以上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定城镇幸福东路卫生大厦 联系人:杨立仓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鲁肃大道龙星花园小区*幢***、***室 联系人:杨锐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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