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新邱区税务局新邱大街90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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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税务局**大街**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税务局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采购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夏女士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税务局采购单位地址********大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省********天下北门**-*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夏女士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Q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税务局**大街**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家,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中须确认一家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再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局 地址:********大街***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天下北门**-*号 联系方式:夏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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