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市自然告(工)字[2025]05号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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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补充公告 兹有***自然**和规划局于****年*月**日发布的枫桥镇北环**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及《出让须知》(公告编号:诸*自然告(工)字[****]**号),现对上述《出让须知》作如下补充公告: 《出让须知》中第十三条第(二)项:“本次出让地块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天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两年”改为“本次出让地块开工建设时间和建设工期以《履约监管协议》为准。” 特此更正补充公告 ***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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