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南漳县“小田并大田”农业规模化经营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南漳县“小田并大田”农业规模化经营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XYNZ-JSGC202407SL-01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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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田并**”农业规模化经营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第*次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对***“小田并**”农业规模化经营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一、现对潜在投标人相关问题答疑澄清回复如下: 潜在投标人提问: 我方阅读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资质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或*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中只要求了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人员,那么*政工程相关专业人员是否也符合人员要求? 回复说明: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符合条件可以兼任勘察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水利工程类或*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类或*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以毕业证时间计算),提供证书复印件。 以上人员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处以此回复为准。” 二、对招标公告澄清如下: 原公告: “*.联系方式 (*)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局 地址:*****镇金漳大道 *** 号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电话:****-******* 电子邮件:” 现更正为: “*.联系方式 (*)行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 地址:*****镇苗圃路**号 联系人:***农业农村局 电话:****-******* 电子邮件:” 本通知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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