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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豪商业酒店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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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豪商业酒店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由****衢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万豪商业酒店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准时开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投标人异议书,招标单位根据相关程序于****年**月**日**:**在***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组织专家复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复评活动已经结束,信息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弘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周科;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专业施工图)。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盛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天禾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伟舟;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专业施工图)。 复评纪要:评标委员会针对异议书的异议内容,结合网上核实的资料、招标代理单位对原第一中标候选人相关异议内容核实的函、**馨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异议书的回复函、**馨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等资料进行了认真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馨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舟普综执罚决字(****)第******-*号)。该行政处罚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住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对该单位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上述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页《资信评分》企业信用评价的扣分条件,但**馨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将扣分资料提交。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将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半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半年)被*(区)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公布期内的建筑*场不良信用信息等涉及评标资料在此提交,如投标人漏填相关资料且影响评审结果的,一经查实将作为本次投标的失信行为而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馨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衢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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