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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黄山铺镇汇泽农业园区智能温室大棚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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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镇汇泽农业园区智能温室大棚项目更正公告一、采购人:*****铺镇人民政府地址:*****铺镇驻地(*****铺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铺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公司地址:**省******(区)**路/号盛世豪庭沿街商铺*#-**号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铺镇汇泽农业园区智能温室大棚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四、变更内容:原采购信息内容: 第一项资格审查内容:(*)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至少配齐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岗位人员。其中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余项目管理人员需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身份证、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六个月,明细准确到个人);第二项资格审查中:①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磋商公告中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要求,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②以上资料原件审查(资格审查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其余资料单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与响应文件一同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内。第三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资格审查材料(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有效。同时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原件或缺少上述材料复印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视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其投标报价资格);第四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为保证本项目的工程质量,防止价低质劣的问题,供应商报价低于所有报价平均价**%以下的报价或供应商二次报价低于上一轮所有报价平均价**%以下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以此类推。变更为: 第一项资格审查内容:(*)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六个月,明细准确到个人);第二项资格审查中:变更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磋商公告中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要求,根据各供应商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变更为:以上资料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自行携带,不需现场递交,以备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内。文件中其他地方如有原件要求,均以此为标准.第三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变更为:资格审查材料(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有效。同时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在响应文件中);第四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变更为:**.*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供应商须保证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该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评定该报价人是否低于成本报价,并判定其报价是否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黄丽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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