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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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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受**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完成资格预审,****年**月**日发布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页)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每季度末**日之前由承包人申报经发包人审核,经双方核对认可后按照双方核对认可的上季度已完工程量的**%支付进度款。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时不再支付,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返还质保金。 (*)保修金支付:预留双方核对认可结算总价*%作为质量保修金。两年质保期满后,经发包人和监理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和经济纠纷,同时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费用及防渗漏及防水的质保金后的余额,发包人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的质量保修金 (无息) 。 现澄清为: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每季度末**日之前由承包人申报经发包人审核,经双方核对认可后按照双方核对认可的上季度已完工程量的**%支付进度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时不再支付,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返还质保金。 (*)保修金支付:预留双方核对认可结算总价*.*%作为质量保修金。两年质保期满后,经发包人和监理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和经济纠纷,同时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费用及防渗漏及防水的质保金后的余额,发包人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的质量保修金 (无息)。 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均不变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镇**山大道**之*号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名城广场*号楼**楼 联系人:涂喜花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财政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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