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中共康定市委宣传部2020年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文化建设采购项目(第二次)质疑答复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质疑答复 质疑人:**尊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兴湖路**号启航大厦*层C***、C***、C*** 委托代理人:夏阳 联系方式:*********** 被质疑人:************(**省***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天府四街**号航**际广场*号楼**楼、******、刘女士***-********转***/***/***) **尊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认为中共***委宣传部****年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文化建设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 )的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我单位邮寄书面质疑函,我单位于****年**月**日依法予以签收。 一、质疑事项(详见质疑书) (一)质疑人认为中标单位**省**博华广告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称**博华公司)售后服务得分存在错误。 (二)质疑人认为自身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得分*.*分,存 在错误。 二、质疑答复: 我单位受理质疑后,针对质疑事项调阅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资料等,并依法组织原评审委员会重新评审。现根据重新评审结果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做出如下回复: (一) 针对质疑事项*回复: 经查阅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评审资料,“售后服务”评分因素分值为*分,某位评标委员打分*分,超出该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范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我司受理质疑后,根据**号令上述规定及时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了重新评审,重新评审后未改变评标结果。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结果更正公告: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zgg/*c****ae**a*f*f*****a*****c*****.html (二) 针对质疑事项*回复: 经查阅本项目评审资料及向法律评审专家核实,投标人所投产中仅“水泥”获得相应得分,其他证书中所列品牌型号并非所投产品品牌,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得分*.*分无误。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质疑事项部分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感谢质疑人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 ****年**月**日 附件: 附件

该信息含有招标文件下载,因文件过大或文件格式问题,手机端不支持下载,移动会员不享有招标文件下载服务,如需下载请升级为网站会员或联系客服。网站会员可登录招标网官网下载。

官网网址:zhaobiao.cn

相关推荐

打开招标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变更公告 >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提示

打开电脑版自助升级会员后可继续查看或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400-633-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