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公共卫生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公共卫生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FAHZ***** 项目名称:**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公共卫生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中标人**双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接采购人通知,现由**诺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递补为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伍佰捌拾捌万陆仟柒佰玖拾叁元(大写)(¥*******.**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新区**路****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公共卫生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科大学 地址:******梅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新区**路****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志成 电话:****-********,********
相关推荐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十二标段康复中心、中医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
河北省 2025-04-27 变更公告 -
河南中科濮原新材料有限公司MMA项目二、三单元换热器类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河南省 2025-04-27 变更公告 -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服务采购补遗文件(一)
成都市 2025-04-27 变更公告 -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西山园区食堂厨房设备安装工程更正公告
北京市 2025-04-27 变更公告 -
富宁县中心城区5个片区详细规划(含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项目的更正公告
富宁县 2025-04-27 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