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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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近湖卫生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周友忠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核准变更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陈汝新 特此公告。 ***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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