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湖南博物院2025年和2026年零星搬运项目磋商更正公告(1101204283)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更正公告预览 **博物院(**省文物鉴定中心)**博物院****年和****年零星搬运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博物院****年和****年零星搬运项目 首次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页“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条第(*)款更正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页“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中“(四)我方承诺”的第*条第(*)款更正为:“受到***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张玉珍 电话:****-******** *、采购人 名称:**博物院(**省文物鉴定中心) 地 址:********路**号 联系人:梅先生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建湘路**号 联系人:张玉珍、周晗颖、杨桃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相关推荐

打开招标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变更公告 >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5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提示

打开电脑版自助升级会员后可继续查看或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400-633-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