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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湖学院试验台和通风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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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南湖采招[****]*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湖学院试验台和通风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招标文件P**“商务条款”中新增“进度保障”内容/进度保障: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工期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若不能按时完成的,每延迟一天处罚签约合同价的*.*%,处罚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招标文件P**“项目人员安排情况”的证明材料提供对应的人员证书以及获证人员****年**月-****年*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相应人员不得分提供对应的人员证书以及获证人员****年*月-****年*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相应人员不得分*招标文件P**“同类项目业绩”增加对首台套产品政策支持的相关描述供应商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来(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追溯*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得*.*分,满分*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完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评价和验收报告,未提供相应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来(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追溯*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得*.*分,满分*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完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评价和验收报告,未提供相应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根据浙财采监〔****〕*号文规定,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湖学院 地 址:****湖区**南路***号**南湖学院采购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怀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东升西路****号**科技京城*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号-试验台和通风系统采购项目.docx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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