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三)项目(二次)包5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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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三)项目(二次)包*废标公告 ***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三)项目(二次) 包*废标公告 ***************受***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三)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包*的废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三)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项目编号:商财采招-****-**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控制价:****.******万元 *、废标标包:包*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年**月**日 *、评审地点:***公共**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名单:苏天增,魏绍山,张月娥,沈冠军,曲宝杰,门晓玉(采购人代表),芮乾坤(采购人代表)。 四、废标内容: 本项目包*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与主体库中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项“*场主体库**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或与招标文件中所附证件不一致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之规定,该供应商的投标应予无效处理,不通过资格审查,质疑事项成立。为保障项目公平公正,维护各供应商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项目包*予以废标。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对本项目包*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并经同意发布废标公告。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废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接受。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省***凯旋南路***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号中科大厦*楼***室 联系人:张女士、潘女士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祎、潘雯雯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中标结果公告] 废标公告.pdf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文件包*.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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