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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村镇2025年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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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村镇****年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ZQ-CG-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村镇****年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因原成交人“**雷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候选人“**华畅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原成交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华畅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溪口镇**村民委员会办公楼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得分:**.**分 *、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工程类 名称:沈村镇****年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圩水毁修复及堤防提升工程、魏村圩水毁修复及堤防提升工程、林村圩水毁修复工程及其他等工程。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睦凝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更正为: *.参照原“发改办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国家计委计价[****]****号”文件规定标准的**%计取代理费用。 *.金额:****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沈村镇人民政府、******公共**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沈村镇北苑路*号、******敬亭路银城小区*幢*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沈村镇北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共**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敬亭路银城小区*幢*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站长、凌工 电话:***********、*********** 六、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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