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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24-101采购2025-2028年度厅机关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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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LXD****GZ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厅****-***采购****-****年度厅机关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评审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中详细评审“商务部分”的评审标准: 原文: ****年偿付能力充足率 (*.*分) 根据投标人或所属保险总公司****年度偿付能力进行评审: *.偿付能力≥***%的,得*.*分; *. ***% ≤偿付能力<***%的,得*.*分; *. ***% ≤偿付能力<***%的,得*.*分;*. ***% ≤偿付能力<***%的,得*.*分; *.偿付能力<***%的,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或上*公司公告或第三方出具的****年任意一个月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分) 根据投标人综合偿付能力进行评审: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得*.*分;*.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得*.*分;*.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得*.*分;*.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得*.*分;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分。按得分较高的评审,不重复计分。 【注:①需提供投标人(若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则为其法人机构)公开发布的****年度最近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须体现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内容)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②本项评审以投标人(若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则为其法人机构)公开发布的****年度最近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评审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厅(本部) 地址:******黄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粤垦路***号长讯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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