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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清水河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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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 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勘察设计 二、首次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变更内容: *.勘察设计一标段: ① 招标文件第一章*.*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变更为“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②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一至三部分工程费用合计价格的 *.*%”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第一部分河流生态恢复治理)价格的 *.*%”。 ③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勘察提供合理化建议的得*分”变更为“对本项目勘察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在*-*分之间评价”。 *.勘察设计二标段: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设计提供合理化建议的得*分”变更为“对本项目设计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在*-*分之间评价”。 *.其它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城政府街*号 地址:******新天地商业中心二期**A*** 联系人:曹彦雄 联 系 人:余晶 电 话:*********** 电 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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