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关于龙华区文体设施专项规划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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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依据《***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规划和自然**局**管理局拟对《***文体设施专项规划》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文体设施专项规划 合同金额(万元):***万元 中标供应商:***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 合同*.*条“本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 变更后: 合同第*.*条“本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年*月*日内”。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文体设施专项规划》项目于****年*月开展,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年*月*日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 《***文体设施专项规划》在编制形成规划成果期间,*级层面同步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区级层面亦在同步编制《******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年)》,《***文体设施专项规划》需与*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进行协调,以保障各相关规划协调一致。目前*、区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已经相对稳定,后续将加快成果的编制工作。综上,《***文体设施专项规划》未能在原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完成。根据该合同第*.*条约定,“遇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及第*.*条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故经与乙方(***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协商,拟签订补充协议,原合同第*.*条“本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变更为“本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年*月*日内”。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规划和自然**局**管理局 地址:*****街道清湖路国鸿大厦*栋 联系电话:****-********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景**路*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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