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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第二人民医院直供电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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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第二人民医院直供电采购项目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晓瑜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单位地址**省***乌迳镇山下村***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饶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街道办***路**汇景A栋****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晓瑜、朱姗姗、陈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KAD**SGGZ****-**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二人民医院直供电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P*-*: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新增内容: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各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等快递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如有)送达到开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项目编号; (*)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如有)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公司由我公司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 (*)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如有)的,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我公司将拒绝接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邮寄递交投标文件,开评标过程需要澄清、答辩的,评委会联系投标文件中投标代表的联系方式,请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能够方便联系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标、评标过程中各类澄清、答辩采用电话通知或邮件的形式进行。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不能及时澄清,因此产生的评审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寄地址:********街道办***路**汇景A栋****室,收件人及联系电话:张晓瑜,****-*******。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省***乌迳镇山下村***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饶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街道办***路**汇景A栋****室             联系方式:张晓瑜、朱姗姗、陈菁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瑜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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