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监理【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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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监理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监理于****年**月**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 现将原招标公告中的招标监督机构“***发展和改革局”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招标公告中的招标监督机构联系电话“****-*******”修改为“****-*******”。 本次补充公告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等不变。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绿色能源运营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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