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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Ⅰ子项目一期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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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Ⅰ子项目 一期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各投标单位: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Ⅰ子项目一期于****年**月**日上午*:**在***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定中标候选排名第一单位:****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建造师:卞玲玲;注册证书编号:苏****************;投标报价:*********.*元。 在公示期间经核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Ⅰ子项目一期项目(第二次),开标当日提供的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取消****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Ⅰ子项目一期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资格。 现对本项目预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如下: 第一名:**鸿品晶建筑有限公司 建造师:袁七平注册证书编号:赣**************** 技术负责人:邓飞 证号:************** 八大员: 施工员*人:吴平、洪斌质量员:杨家昌 安全员*人:陈瑞兵、吴孟凯、黄志勇材料员:黄小志 劳务员:吴红华 标准员:丁峰 机械员:黄振宏 资料员:吴静文 投标报价:*********.**元。 第二名:**品联建设有限公司 建造师:唐文灵注册证书编号:赣**************** 技术负责人:周媛 证号:************** 八大员: 施工员*人:曾雅倩、周文质量员:刘玉婷 安全员*人:黄元敏、闵康、刘仁俊材料员:周玮 劳务员:梁仁杰 标准员:纪标 机械员:邹蕊 资料员:刘晓弟 投标报价:*********.**元。 预中标单位:**鸿品晶建筑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智异议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欣源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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