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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本级中心)荆楚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第二批)荆楚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第二批)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JZSJ-202409QT-02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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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以承销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承销**亿元及以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成功案例业绩(业绩要求独立承销业绩)。提供承销合同扫描件、主管机构签发的债券无异议函和债券发行成功登记的Wind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体现项目规模应提供补充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为成员之一提供即可)。对“独立承销业绩”的理解。 答:独立承销业绩包含两种情况,*)投标人为单一主承销商,帮助业主单位完成债券的申报及发行工作,额度达到**亿元及以上;*)投标人为联合主承销商之一,在一份债券无异议函下,单独发行成功额度达到**亿元及以上(以Wind截图上载明投标人在“主承金额分摊”中显示金额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地方“独立承销业绩”适用该解释。 *、“投标人提供余额包销承诺书(自拟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盖章。承诺书内容需包含:承诺最晚于****年*月*日前成功发行第一期债券且金额不低于*亿元;承诺最晚于****年*月**日前成功发行第二期债券且金额不低于*.*亿元;承诺最晚于****年*月**日前成功发行第三期债券且金额不低于*亿元;承诺最晚于****年**月**日前成功发行剩余额度(发行总额度以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为准)债券。投标人发行计划时间需早于以上时间,每期发行金额不低于以上金额,若因非发行人原因,实际发行晚于以上时间或发行低于每期金额,按照合同中约定相关的违约处罚细则执行)。”修改为“投标人提供余额包销承诺书(自拟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盖章)。” *、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澄清专区内重新下载澄清文件,并以此内容为准。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资质条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如有质疑及投诉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承担。 荆楚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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