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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鹿寨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期)(LZZC2024-G3-230224-GXXH)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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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ZC****-G*-******-GXX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招标文件》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分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理由:文件更正。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 *.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lzxggzy/(全国公共**交易平台(****))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飞鹿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三中路***号***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洁婷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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