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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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按照集团党委会议意见,现对**川煤第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瑞茂物业公司作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进行补充公示。 公示期间,可来电、来信、来访,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个人反映情况请备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和反馈相关事项。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来信地址:**省******金泽路*号川煤集团***室 邮政编码:****** 川煤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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