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庐江第三中学零星用车租赁服务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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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ZXCGFW**A**** 采购项目名称:******附属**第三中学零星用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原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规定数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附属**第三中学 地 址:**省******庐城镇军二东路**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东顾山街道晨光路***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 电话:*********** ******附属**第三中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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