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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更正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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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LXDL-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原征集文件前附表中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RA货物类。 £B服务类。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 现变更为: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A货物类。 RB服务类。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 *、原征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八、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随响应文件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响应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至少包括服务体系、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速度、响应次数、响应时间、专业人员技术保障、售后技术装备及备品备件。供应商入围后须按其承诺的服务方案内容提供服务。 现变更为: 供应商需随响应文件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响应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体系、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速度、响应次数、响应时间、专业人员技术保障、售后技术装备及备品备件。供应商入围后须按其承诺的服务方案内容提供服务。 *、原征集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 价格扣除 *.* 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现变更为: 将此条删除。 *、原征集文件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企业参加******民政局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适老化改造服务,属于 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网址如下:http://www.gov.cn/zwgk/****-**/**/content_*******.htm。 *.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将在结果公告中对外公示,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不满足上述条件(如单位性质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无需填写。 现变更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企业参加******民政局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适老化改造服务,属于 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网址如下:http://www.gov.cn/zwgk/****-**/**/content_*******.htm。 *.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将在结果公告中对外公示,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内容与本更正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人信息 单位名称:******民政局 单位地址:*****新区广场东路***号 联系人:夏康杰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圆圆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JSZC-******-LXDL-K****-****征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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