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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吉水县双村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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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双村镇****年度 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水**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双村镇****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于****年*月**日**时进行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次),***双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于****年*月**日收到关于***水**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双村镇****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的异议函,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局、***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等行业监管部门及招标人核实,依据核实结果,现对***水**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双村镇****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排序情况如下: 第一排序人 **洪福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承诺工期 **日历天 建造师 戴红亮 注册证号 赣**************** 技术负责人 刘谦 注册证号 ************** 专责安全员 涂君鹏 注册证号 赣水安C(****)***** 第二排序人 **量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承诺工期 **日历天 建造师 温红生 注册证号 赣**************** 技术负责人 罗鹏 注册证号 ************** 专责安全员 陈清华 注册证号 赣水安C(****)*****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日,公示起始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人员及提供社保证明。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 招投标监督单位:***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招标人:***双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双村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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