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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委托开展2024年道路机动车生产一致性等现场检查技术服务采购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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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各意向供应商:   根据《****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闽道安办〔****〕*号)《关于印<****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评估办法(暂行)的通知》(闽道安办〔****〕**号)等有关要求,为加强我省产业链标准化建设,促进汽车生产安全水**制造业集群发展质量同步提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我省汽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产品生产源头管理,我厅拟开展****年道路机动车生产一致性等现场检查工作”,现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号),就采购事项进行*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年道路机动车生产一致性等现场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号)、《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工产业〔****〕第***号)等要求,现场检查企业现场生产条件、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在产产品生产一致性等(详见附件*),其中,检查的省内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数量不少于**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加本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为;   (三)投标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或通过实验室认可(CNAS),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和设备;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年道路机动车生产一致性等现场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详见附件*)。各意向供应商报价应低于*.*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前送至(或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处(******华林路***号经贸大厦***室)。   联系人:罗惟贵联系电话:****-********   附件:*.****年道路机动车生产一致性等现场检查范围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委托开展****年道路机动车生产一致性等现场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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