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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中心城区新丰路排涝暗渠改造工程项目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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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心****路排涝暗渠改造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招标条件 ***中心****路排涝暗渠改造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城*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城*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瑞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约****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万元,建设规模:改建暗渠***米,铺设预制箱涵***米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地点:***中心**。*.*招标范围:象发改备案表范围内的改建暗渠***米,铺设预制箱涵***米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施工总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心****路排涝暗渠改造工程 (一)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公告内容 无 *.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科琪、周盛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瑞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瑞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琼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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