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LGT2019-5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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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国土资告字[****]*号 经***人民政府批准,***自然**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位 置 土 地 面 积(㎡) 土地用途 开发程度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 增价 幅度(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竖向界限 上限 (m) 下限(m) 高差(m) LGT****-** ***南东坊镇南东坊四村魏峰线** ***** 住宅用地 净地条件出让 *.*≤R≤*.* ≤** ≥** ** -** ** ** **** ** **** 二、满足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书面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到***自然**和规划局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至 ****年*月**日到***自然**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行政审批局三楼第一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条件出让。 (三)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的通知》(邯政办规﹝****﹞*号)文件要求,结合该宗地现状实际执行,其他要求详见LGT****-**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四)出让金缴纳;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出让定金,**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个月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 (五)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在拍卖前由*政府设定。 (七)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八)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 (九)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十)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经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十一)其他出让要求和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建安路西段北侧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公共**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支行 帐 号:******************** ***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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