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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05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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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灵交易国土告字[****]***号 经***人民政府批准,***公共**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三圣院乡同下村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教育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备注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公共**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公共**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公共**交易中心 进行。地块拍卖时间为: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让人须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受让人应于地块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公共**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公共**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帐号:************** ***公共**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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