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告详情

长沙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剧场装修项目合同公告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供应商填写合同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 发包人(全称):  ***麓山梅**实验中学  (甲方) 承包人(全称):  ***隆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剧场装修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剧场装修项目   (*)工程地点:***麓山梅**实验中学麓艺楼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 ***麓山梅**实验中学学校麓艺楼剧场内部舞台、地面、顶面、墙面装修装饰、中央空调安装(不含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并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元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税金为****.**元,增值税率为*%。 *.付款方式及验收: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其他说明: *.*由我司承建的***麓山梅**实验中学麓艺楼剧场装修项目(二次),合同金额为***.****万元,项目完成后,经***财政评审中心进行结算审核,审定金额为含税***.******万元,超合同金额为含税*.*****万元,超合同价约*.*%。送审资料列明增加费用明细如下: *.*.*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出于结构性安全、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因素考虑,对原设计进行完善:观众席预制板增加钢筋增加费用*.**万元;所有台阶上新增防滑条增加费用*.**万元;墙地结合层*mm厚硅钙板调整为*mm厚阻燃板增加费用*.**万元;二层窗户贴磨砂纸增加费用*.*万元;变更经济签证单合计增加费用不含税*.*万元。 *.*.*墙面、天棚吸音板面板招标清单为*.*厚穿孔铝单板,而施工图设计为*.*厚穿孔铝单板。施工前,经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会议,结合两种厚度的铝单板样品抗变形程度,为安全考虑,建设和设计单位最终明确,铝单板厚度按施工图纸施工,结算时,材料补差增加费用不含税*.**万元。 *.*.*结算根据施工图及现场完成情况计算工程量与原中标清单工程量偏差,增加费用不含税*.**万元。 *.*经财评结算审核后,审定金额为含税*******.**元,超原合同费用含税*****.*元,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对超原合同部分金额重新签订补充合同。 *.* 付款方式: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剩余款项使支付金额达到结算评审金额的**%,预留结算评审金额的*%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壹年后付清。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中标人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付款人: ***麓山梅**实验中学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刘明源,联系电话***********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麓山梅**实验中学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发包人(全称): ***麓山梅**实验中学(公章) 承包人(全称): ***隆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MB*P*****G 组织机构代码: ********MA*LCGEK*G 地址: ******雷锋街道看云路与松柏路交汇处 地址: **省******万家丽南路二段***号**总部基地*-B栋**** 法定代表人: 彭云 法定代表人: 刘明渊 委托代理人: 孔海文 委托代理人: 刘明源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账号: *************** 开户银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树木岭支行

相关推荐

打开招标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其他公告 >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提示

打开电脑版自助升级会员后可继续查看或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400-633-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