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河流域河湖连通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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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派潭镇高滩河流域河湖连通整治工程 *.工程地点: ******派潭镇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穗增发改投批〔****〕**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派潭镇高滩河流域河湖连通整治工程治理河道总长 *.***km,其中,高滩河干流整治长度约*.***km,起点位于森林海嬉水乐园旁干支流汇合口处(桩号G*+***.*),终点位于达开北路高滩桥上游侧(桩号 G*+***.*);高滩河支流整治长度约 *.***km,起点位于 *#湖、*#湖侧(桩号 Z*+***.*),终点位于干支流汇合口处(桩号 Z*+***.*)。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河道治理工程:修复河道自然过流能力 *.***km。 (*)堤岸整治工程:堤岸生态化改造 *.***km;**连通桥涵 * 座;**穿堤引水涵*座,穿堤排水涵**座;**灌溉引水渠*.***km、**灌溉引水管*.***km。 (*)河湖连通工程:**河湖连通渠*处,连通涵 *.***km。 (*)闸坝工程:**拦河闸坝 * 座。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 、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会对承包人的承包工作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三、合同工期 总工期 *** 日历天,开工时间定为 ****年**月**日;完工时间定为 ****年*月*日。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合同工程工期(包括节点工期和完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完工日期,不得延误。如不能按批准的计划完成任务,发包人有权将未完工程量从本合同中分割,交由第三方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中支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 四、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 签约合同价(即中标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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