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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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校教发〔****〕***号 校内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秘书处通知,开展****年度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年第二批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年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年第一批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批准立项的项目,以及在《关于开展****年度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年度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发布后申请延期的项目。 二、申请说明 (一)已到协议约**题日期的项目,本次可正常申请结题。如无特殊情况,本年度不再接受项目延期申请。 (二)****年第二批次至****年第一批次之间的所有项目,本年度为最后一次结题机会,逾期则不再受理。 (三)未到协议约**题日期的项目,如项目已完成,本次可申请结题。 (四)申请结题的项目须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完成企业验收流程(高校结题申请访问路径:产学**—管理项目申请(****以前)— 待办)。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流程 项目负责人通过平台(网址:https://cxhz.hep.com.cn)完成原项目申报流程,提交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清单(项目结题报告模板可在平台的“常用文件”中下载)。 (二)高校管理员审核项目成果 对于****年第二批次、****年批次、****年第一批次及****年度和****年度结题验收工作中申请延期的项目,请高校管理员完成结题审核。 (三)企业进行项目验收 企业自行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按要求通过平台报告验收结论,完成企业验收流程。 (四)项目结题备案审核 项目秘书处对在平台中完成企业验收流程的项目进行结题备案审核。结题备案审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相关企业须于****年**月**日前通过平台完成项目验收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主动对接企业,加强沟通,确保按时完成结题验收。 (二)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结题率。 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 教务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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