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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9号宝福大厦25层C单元招租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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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招标书 依据《**铁路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招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下述房屋进行租赁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标人:青铁集团装备分公司 二、标的物:(附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地址 面积/台(㎡) 备注 * ********南路***号宝福大厦**层C单元房屋 ********南路***号宝福大厦**层C单元 ***.** 三、投标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铁路职工(含集体企业职工)除外],招标人对投标人主体资格另有要求的,应符合要求。 四、租赁年限:*年。合同到期若可续约,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 五、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竞商人达到*家及*家以上时,举行网下公开竞价;第一次招商公告后,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竞商人只有*个的,进行第二次公告,原报名竞商人资格继续有效,第二次公告后,竞商人仍只有*个的,转为商务洽谈方式。 六、投标人应交纳押金****元。投标人向招标人明确租赁用途后,应认真阅读租赁合同,在招标说明书上签字,视为同意租赁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然后向招标人交纳押金,凭押金收据获得投标资格。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后,押金充抵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押金不予退回;未中标者,当场退回全部押金。 七、招标程序:向招标人领取招标书、合同书——明确租赁用途——在招标书上签字——交纳押金——参加投标会议——中标——签订租赁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租金——获得承租资格。 八、招标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投标人需提供承租房屋的经营方案。不得将房屋、建筑物用于开办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和网吧等机构;不得从事生产、加工、经营、存储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以及与房屋设施、设备功能不相匹配的其他生产经营。 *、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经营资质、许可证等。 九、招标时间地点 招标时间:**** 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 日 招标地点:******海岸路*号丙 联系人:王义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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