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博场馆3楼F区场馆(2025-05-12 17:00:00)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旅博场馆*楼F区场馆 旅博场馆*楼F区场馆 DSCQ****F*E********-* ***,*** 元/年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否 ****-**-** 否 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一、本次招展标的为位于****旅博大道*号**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中心的部分展厅,标的通水电,部分存在原承展方。标的面积、挂牌价、展期、会展保证金、加价幅度等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中心展厅招展明细表》。 二、用途:旅游产品、食品、土特产品、文创产品、美术工艺品、家俱和服装展销,汽车、摩托车和自行车展销,电子商务项目,文体赛事活动或培训项目等;不得经营餐饮项目,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 三、特别告知事项: *.因峨眉旅博会召开,招展方须使用标的,成交后,空置标的招展方将在旅博会结束后移交标的。 *.电费按*.*元/每度收取,根据承展方的使用情况每季度据实结算并向招展方支付费用。 *.水费按****元/年收取,承展方按年向招展方支付费用。 *.会展期间,如遇峨眉旅博会需占用招展标的的,承展方须无条件撤场,撤场费用自理,招展方按占用时**延合同时间予以补偿。 四、本次招展标的部分存在会展,原承展方展赁合同到期时间详见《**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中心部分展厅招展明细表》。原承展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展方应在公告期内到西南联交所**分所报名参与,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权。 五、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意向承展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延时报价期为***秒。(交易规则详见西南联交所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六、标的现场踏勘联系电话:***********。 七、意向承展方参与本项目竞价则视为知晓并完全接受以上全部内容。 —— 序号 标的名称 地址 权证号 用途 面积(约㎡) 租期 招展保证金(万元) 挂牌价 (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延时竞价 备注 原承展方 原会展合同到期时间 * 旅博场馆*楼F区场馆 ****旅博大道*号附*号 峨房权评***字第*************号 场馆 **** *年 * **.** * *.* ***秒 展期内,展金不变 有 ****.*.** —— ——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MA****EL*D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 **** *******宝马北街**号 ***,*** 万人民币 许拉弟 住宿业 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级国资委监管 **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Y ***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年第三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元/年 —— 一、承展方应在《会展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专用账户交纳会展保证金,会展保证金详见招展明细表。 二、会展期满,标的无损坏,承展方无拖欠展金、税款、水电等费用及其他违约行为并将标的完好交还后**个工作日内,招展方将会展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展方。 三、会展期间,承展方因拖欠展金、税款、水电费或其他应付费用,以及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招展方有权直接从会展保证金中相应扣除。如会展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承展方对招展方造成的损失的,招展方有权向承展方追索。 一次性 *-*年 一、本次交易的首年展金及会展保证金均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专用账户进行结算。 二、承展方应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至招展方办公地(地址:旅游股份公司大楼***会议室)签订《会展合同》。 三、承展方应于《会展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展金和会展保证金。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会展合同》且承展方结清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无息划转至招展方指定账户。 \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登记、存续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等。 二、意向承展方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本次招展标的按现状招展,招展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公告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标的地理位置、现状等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成交结果,不影响标的成交价款的支付。 三、意向承展方应在报名前对招展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承展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招展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位置、现状等。成交后,承展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会展合同》、不支付展金和会展保证金,否则视为承展方违约。 四、本次招展标的展金按年度支付,展期为三年的标的会展期内展金不变;展期为五年的标的,前三年展金不变,第四年起,每年展金在上一年展金基础上递增*%。 五、承展方须在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本所出具的《成交告知函》到招展方处签署《会展合同》,标的展期自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最终以交易双方签署的标的移交确认书为准。 六、标的移交之日起,招展方给承展方**天的装修免展期,此时间段不计算展期和展金。 七、会展期间,承展方使用标的行为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管,且不得给招展方带来负面影响。一旦出现,承展方必须在**小时内完成整改,否则招展方有权提前终止《会展合同》,收回标的重新处置,承展方已交纳的展金、税款和会展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承展方在会展期间对会展标的只享有合同约定的会展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不得利用会展标的进行融资、抵押等经济行为。未经招展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会展标的转展、转借、抵押或与他人予以交换。 九、招展方因城*规划、城*建设、城*管理、政府部门的新规定、新政策等原因导致《会展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招展方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承展方,承展方应无条件交还标的,展金据实结算,招展方无息退还承展方剩余展金、税款和会展保证金,承展方不得要求给予其他赔偿或补偿。 十、招展方在收到展金后按规定向承展方出具相关票据。 十一、会展期满后,如招展方仍继续招展标的,原承展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展权。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附件《会展合同》(样本)。 十三、本项目公告及附件的内容,均为本次交易的文件组成部分。 保证金条款 * 万元 ——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分所 中信银行**分行 ******************* 一、确认承展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展方经本所确认为承展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会展合同》后转为应支付给招展方的首年租金。其他意向承展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承展方或承展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招展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展方或承展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招展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招展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展方或承展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展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承展方被确认为承展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展或拒绝签署《会展合同》的; *.意向承展方或承展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展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意向承展方经本所确认为承展方后,承展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会展合同》; *.《会展合同》签订后,承展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承展方或承展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展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展方或承展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招展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展方和招展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招展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操作 会展合同(样本)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招展明细表(峨旅集团)-公开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四、挂牌信息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叶先生 ****-******* 周女士 ***-********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七、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场风险 因经济、*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相关推荐
-
世开(北京)国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央企业务)关于标91913L处置:单位库存处置镀金手表一只的公告(第一次)
北京市 2025-05-04 拍卖出让 -
世开(北京)国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央企业务)关于标91903L处置:单位库存处置手镯一只(62)的公告(第一次)
北京市 2025-05-04 拍卖出让 -
世开(北京)国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央企业务)关于标91911L处置:单位库存处置平安无事牌一枚E的公告(第一次)
北京市 2025-05-04 拍卖出让 -
招标文件 FR-XJ-2025-008364CIFKLANGWEST,MALAYSIA采购公告
潍坊市 2025-05-04 招标公告 -
招标文件 广西桃李面包集团20250504询价单防蚊虫门帘
南宁市 2025-05-04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