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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2025年3月份氢氧化钠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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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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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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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业主委托招标网在线报名征集供应商

正文内容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20253月份氢氧化钠采购招标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组织20253月份氢氧化钠招标采购为保证生产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采用招标的方法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1.采购说明:

1.1 原材料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生产用氢氧化钠

1.2 使用地点:平度市新河工业园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1.3 主要供货内容:氢氧化钠1吨

1.4 供货要求:(要写明包装规格、供货期、付款方式、运输)签订合同。

2.投标须知

2.1 投标单位资格以及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标书中提供企业简历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等证明文件

2.2 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3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单位要求进行投标,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确定供货品种、供货时间,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招标说明书的要求组织供货,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2.5 投标报价

严格按照报价表(后附表)报价,便于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

2.6 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7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8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253129点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9 招标书发出日期为2025227日。

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要装订成册)

标书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

3.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3 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3.4 报价单按照招标邀请函中附表填写报价单(便于招标委员会评标),不按本招标书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5 报价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3.6 以发平台、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

4.投标

4.1 时间:2025313日上午9:30之前,以发平台,电子邮件形式报价。(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4.2 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供销部

5.评标:

5.1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2 因中标单位的原因中标单位3日内不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5.3 不作解释的原则。

6.付款方式:现汇支付;货到验收合格、收到增值税发票入账后全额支付

7.开标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人:姚正刚

话:13706343952 0532-88082735

箱:gyb@qdjy.com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20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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