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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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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为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医疗**利用效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月*日我院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培训会,全面推动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医疗机构对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已进行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认可和采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 哪些医疗机构支持互认 (*)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对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予以互认共享(医学检验项目委托符合要求的独立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开展检测的二级乙等及以下医疗机构纳入互认范畴);全*二级乙等及以下医疗间对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原则上应当予以认可。 多久之前做的检查 检验项目可以进行互认 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已纳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体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天内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超声影像资料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 做过了就不需要再做了 不一定。在诊疗过程中,医师可根据疾病发展变化,仔细分析患者的检查检验结果是否满足当前患者诊疗需要后,综合研判是否认可患者既有近期检查检验结果。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检查检验互认范围: (*)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既往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时效性,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患者及其家属要求进一步复查的; (*)检查检验资料不完整的; (**)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供稿:刘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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