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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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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JCQWH******** 二、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兆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中路**广告产业园内广告创意综合楼七楼***室 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 服务范围:档案扫描、纠偏、去污、质检、格式转换、数据挂接、数据备份等。最终结算金额按照采购 清单中各服务项目单价乘以数量进行计算。 服务要求:不低于 ***dpi,对材料中有多色、红头、印章、插有照片图片、清晰度较差等无法辨识清晰的页面,要提高分辨率,要求扫描后的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利用效果。 服务时间:二年(采用 *+* 模式)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 档案数字化工作档案安全管理及保密要求》的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延顺、龙霞、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成交价**.*%计算,不足****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成交供应商业绩:*、******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项目;*、***人民法院档案案件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人民检察院九年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 (三)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四)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渡春路*号,联系电话:***********。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检察院    地址:******银**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渡春路*号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方式:*********** *.投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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