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九中学2024年办公电脑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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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中学****年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HGCZX-****-*** 二、项目名称:***第九中学****年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鑫云联软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埇桥区西关街道宿蒙路杨明别院小区*#楼****室 成 交 金 额:******.**元 评 审 得 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第九中学****年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华硕 规格型号:D***ME 数量:**台; 单价:****元/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元,专家评审费据实结算;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胜利路和园小区**号楼****室,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埇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第九中学 地址:***埇桥区纺织东路****号 联系方式: 孙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胜利路和园小区**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通过发送邮件至(***********)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及采购人,采购人及代理 机构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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