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一批)(2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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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一批)(*次)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FFFZ*****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一批)(*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五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林店街道**工业园**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肆万叁仟零伍拾壹元叁角(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一批)(*次)第*包 服务范围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一批)(* 次)* 包。 服务要求 所配送产品涉及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中对各项条款的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展凤麟,郑世涛,段传霞,李琴,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公共**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新区**路****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一批)(*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共**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区**路****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一批)(*次)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FFFZ*****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一批)(*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康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双凤经济开发区谷水路*号*#厂房***室、***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贰拾叁万贰仟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一批)(*次)第*包 服务范围 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琴,展凤麟,郑世涛,段传霞,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公共**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新区**路****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一批)(*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共**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区**路****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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