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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包集镇中心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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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集镇中心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包集镇中心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包集镇中心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包集镇中心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肉制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禽肉等)、时令水果、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禽蛋、干货类、米面粮油等八个类别食材原材料,具体采购品种和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日期:按合同约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投标费率:按供货当时采购人综合采集价(***发改委同期价格目录及*场调研结果的*场价)的折扣率,折扣率最高为***%。 *、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采购单位名称:***包集镇中心学校,地址:***包集镇 **、采购单位联系人:秦主任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省***蚌山区姜桥路****号院内办公楼*楼***室 项目负责人:赵工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个工作日) **、成交人: 名称:**宏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湖沟镇姚集街 成交折扣率:**%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新怀新村*号楼与*号楼之间***号 联系电话:***********。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邮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包集镇中心学校 代理机构:**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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