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昌桥乡袁新路升级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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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桥乡袁新路升级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昌桥乡袁新路升级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建*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镇谢园东路**雅园*幢***号 成交金额:贰佰叁拾陆万伍仟捌佰肆拾元柒角玖分(*******.**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佰叁拾陆万伍仟捌佰肆拾元柒角玖分(*******.**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昌桥乡袁新路升级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桥涵工程等。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旭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长虹、张晓蓉、丁宇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号文)标准的***%计算。 *、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昌桥乡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昌桥乡街道、**省*******镇财富鑫城A*栋***室,联系电话:***********、***********。也可在***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桥乡人民政府 地址:**昌桥乡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镇财富鑫城A*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金工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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