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铁路中学(原龙二小)校区维修改造项目(二期)(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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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BB****SQCGJ****-重* 二、项目名称:**铁路中学(原龙二小)校区维修改造项目(二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俊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汊河镇长江路**号(艺境花园)*幢****室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铁路中学(原龙二小)校区维修改造项目(二期) 施工范围:包括校区道路、场地及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室外场地地下铺主雨水管,教学楼(南楼)、综合楼楼顶防水处理,教学楼(北楼)、综合楼外墙维修,教学楼(南楼)、综合楼教室更换为钢质门,综合楼室内墙面铺墙板,综合楼楼内墙粉刷、院墙粉刷等。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牧 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程(组长)、张艳梅、邸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铁路中学 地 址:**省***宏业路***号 联系人:邸毅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涂**路****号投资大厦西裙楼三楼 联系人:任福军、沈庆吉(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邸毅(采购人代表)、任福军、沈庆吉(项目负责人) 电 话: ****-*******、****-******* 十、附件 *.评审结果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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