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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安徽馆整体形象设计、搭建和现场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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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馆整体形象设计、搭建和现场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馆整体形象设计、搭建和现场管理 项目编号:QYCG****-**-****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馆整体形象设计、搭建和现场管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创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元整(¥******.**元) *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拾玖万陆仟元整(¥******.**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省******花园大道**号卓**A*栋三楼 联系人:孙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省******花园大道**号卓**A*栋一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花园大道**号卓**A*栋一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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